九江市團伙強迫不滿14周歲幼女賣淫,嫖客被判強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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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異征婚網消息稱,2024年3月24日,江西省九江市潯陽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強迫未成年人賣淫案中的兩名嫖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呂某飛、陳某因犯強奸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和二年十個月。
?犯罪團伙暴力脅迫幼女賣淫:?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2年3月至7月,以魏某(已判刑)、倪某欣(另案處理)為首的犯罪團伙,糾集邱某豪、陳某璐、余某濱(三人均已判刑)等人,通過非法拘禁、毆打、侮辱等手段,強迫未滿14周歲的被害人陳某慧在九江市多家酒店賣淫。該團伙利用社交軟件招攬嫖客,單次交易金額為400元至2000元不等。
?嫖客明知風險仍實施性侵?:
2022年5月,呂某飛兩次通過社交軟件聯系魏某,支付400元嫖資后,在九江市濂溪區某酒店與陳某慧發生性關系。同年5月22日,陳某在九江學院附近搭訕團伙成員,談妥嫖資后與陳某慧發生性關系,此后又兩次將其帶至家中侵犯。法院認定,呂某飛、陳某“應當明知被害人可能系幼女”,仍實施性侵,構成強奸罪。
?法律嚴懲與案件進展?:
根據《刑法》及《關于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法院對兩名被告從重判決。此案共有三名嫖客被檢方起訴,除呂某飛、陳某外,另一被告人嚴某明的判決結果尚未向受害方送達。目前,該犯罪團伙主犯魏某等已判刑,其余涉案人員正在另案處理中。
紅娘網:
法律條款規定是,強奸不滿14歲的幼女,判刑三年至十年,法院稱,此次判決是從重判,顯然有酌情處理的成份,并不存在從重判決的情形,如果從重判決,至少需要3年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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