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
阿華故意隱瞞重大疾病,違反《民法典》第1053條,判決撤銷婚姻關系,賠償阿芳2萬元精神損失費(阿芳索賠5萬元不獲支持)。婚檢機構以“不生育”為由未向阿芳披露阿華病情,暴露制度漏洞:婚檢結果僅告知本人,醫生無權告知伴侶,否則可能因侵犯隱私被追責。
婚前必須告知對方的三大類病情,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及醫學標準,結婚前需告知對方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一、指定傳染病
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等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傳染病?。這些疾病具有傳染性,可能通過性接觸或母嬰傳播威脅配偶及后代健康?。
二、嚴重遺傳性疾病
指由于遺傳因素導致患者喪失自主生活能力或后代再現風險高的疾病,如白化病、血友病、唐氏綜合征等?。這類疾病可能通過遺傳直接影響后代健康?。
三、有關精神病
包括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這些疾病可能影響患者認知和行為能力,對婚姻穩定性構成威脅?。
重慶:
萬州、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九龍坡、沙坪壩、南岸、北碚、萬盛、雙橋、渝北、巴南、長壽、綦江、潼南、銅梁、大足、榮昌、璧山、梁平、城口、豐都、墊江、武陵、忠縣、開縣、云陽、奉節、巫山、巫溪、黔江、石柱、秀山、酉陽、彭水、江津、合川、永川、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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