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調車座椅致2歲弟弟被擠壓窒息死亡
征婚網消息稱,2025年8月14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引發社會關注的兒童乘車窒息死亡案終審判決。法院認定涉事車輛不存在設計缺陷,駁回家長200萬元索賠請求,明確監護責任是兒童乘車安全的第一道防線。
事件回溯:
紅綠燈前的悲劇,2023年5月1日,宗某駕駛商務車載妻子及5歲女兒、2歲7個月的兒子前往醫院。行車途中,后排5歲的女兒擅自調節電動座椅導致座椅下壓,將正在第三排玩耍的弟弟頭部卡住。發現時男童已窒息,經搶救無效死亡,醫學診斷為缺氧缺血性腦病。
爭議焦點:
產品缺陷還是監護失職?
家長起訴車企主張三大缺陷:
座椅無自動回縮功能;
缺乏壓力感應警示;
安全提示標識不足;
車企出示關鍵證據;
車輛通過國家3C認證,手動調節功能符合GB15083-2019標準,《用戶手冊》第37頁明確要求"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并配有警示圖標,事故車輛第三排未安裝任何兒童約束裝置,判決要旨:法律劃清責任邊界,法院審理認為,產品合規性:涉事車輛座椅調節屬于手動機械裝置,現行國家標準未強制要求自動回縮功能。警示充分性:說明書對兒童安全裝置有醒目提示(字號加粗+紅色三角警示符)
監護過錯:
未給幼兒使用安全座椅(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8條),放任兒童操作電動設備(違反《民法典》第1188條監護義務),專家解讀:判決的示范意義,中國汽車技術研究院兒童安全座椅專家指出:"該案具有雙重警示作用:既防止車企過度擔責抑制創新,也推動家長重視《中國兒童道路交通安全藍皮書》強調的'四個必須'——必須使用安全座椅、必須鎖止車窗、必須開啟兒童鎖、必須全程監護。"
(本文援引法律條文詳見上海高院2025滬民終字第XX號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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