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夫妻離婚后孩子隨母姓 男方拒付撫養費
離異征婚網稱,最近
天津市紅橋區法院判決了這么一件撫養費案,趙某與王某曾為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后因感情破裂,雙方自愿協議離婚,并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婚生子由女方王某撫養,男方趙某每月支付撫養費1500元,直至孩子年滿18周歲。離婚后,孩子改隨母姓。

王某稱,自2017年
離婚后,趙某未正常支付撫養費,多次溝通無果,趙某始終回避。2025年6月,王某以孩子法定代理人身份,將趙某訴至
天津市紅橋區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撫養費。趙某辯稱,拒付原因是孩子改隨母姓。
法院調解中,法官向趙某釋明法律后果:拖欠撫養費屬違反法定義務。同時,考慮到雙方實際情況,法院力求通過調解減少矛盾對孩子的影響。最終,雙方達成一致:趙某一次性支付2019年10月至2025年6月欠付的撫養費;自2025年7月起,撫養費降至每月1000元,直至孩子18周歲。該調解協議現已生效。
法官強調,撫養費是法定義務,不因子女改姓而免除。根據《民法典》,父母離婚后,子女可隨父姓或母姓,但撫養義務基于血緣關系,不因姓氏變更而消滅,所以,即使夫妻離婚后,孩子改姓,原配偶一樣要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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